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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者须熟悉本设备结构和性能,经过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能独立操作。

2.操作者要认真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3.操作者须遵守使用设备的“五项纪律”和维护设备的“四项要求”的规定。

4.操作者要随时按照“巡回检查内容”的要求对设备进行检查。

5.严格按照“设备润滑图表”规定进行加油,做到“五定”(定点、定时、定量、定质、定人)。注油后将油杯(池)的盖子盖好。

6.严禁超规范、超负荷使用设备。

7.负荷达到一定起重量时,应在起吊后距地面150mm左右的高度上检查制动器的功能,确认可靠后再起吊。

8.开动控制器时须按档次启动各部,并要低速平稳地逐级提高速度,不准同时移动和起升两种运动,吊钩摆动时不准起升,防止钢丝绳出槽。

9.严禁斜拉或吊拔埋在地下重物,以及用起重力量来校直弯曲物件和挂重物进行撞击工作。

10.同一跨度内有几台起重机工作时,须保持1.5米距离以防相撞,根据工作需要靠近时,须经邻车同意,其距离应保持在0.3米左右。

11.各运动行走和起升机构之部件接近终点应降低速度,严禁用终点开关作为停车手段,更不准用反车达到制动目的。

12.降落吊钩时其钢丝绳不准有松驰现象和使卷筒上卷绕的钢丝绳少于二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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